【行業動態】市局三項措施鼓勵企業申報“守合同重信用”稱號
為滿足廣大企業參加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活動的要求,鼓勵和引導更多的企業誠信經營,推進我市誠信建設工作,市局合同處和廣州合同管理協會積極貫徹落實省局《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規則》,采取三項措施,決定自今年4月15日起至5月15日止繼續接受企業申報200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公示活動的申請。一是減少申報條件。為鼓勵更多的企業參加公示活動,將原來七項申報條件減少為五項。二是簡化審查手續。由實質審查改為形式審查,對申報企業直接由市局審查是否有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,減少了向社會征求意見和評委會認定兩個程序。三是縮短考核審批時間。原考核審批時間從受理到審核,歷時半年,這次縮短為一個月,受理后即考核審批,在5月底前,將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企業的相關資料和數據交省局,由省局于6月1日在公示平臺上統一公示。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均可向廣州合同管理協會申報:(一)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一年;(二)有專門的合同管理制度;(三)能全面、實際地履行合同,除不可抗力、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約率達100%;(四)沒有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;(五)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、總產值或銷售額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臺公示。